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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女性不宜服用緊急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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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女性不宜服用緊急避孕藥

緊急避孕藥的藥效顯著,作爲一種緊急情況下使用的藥物,也有一定的副作用。緊急避孕藥帶來的副作用主要有月經延後、胸部漲痛、易疲勞等。除了需要了解這些可能會對導致的影響之外,女性在服用前還需要知道自己到底適不適合服用緊急避孕藥,如果不適宜者服用了,可能就不僅僅是影響月經週期了。那麼,哪些女性不宜服用緊急避孕藥呢?

1、重大疾病患者

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從腎臟排出,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故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可使血糖升高,影響甲狀腺功能。所以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3、婦科腫瘤患者

由於婦科腫瘤、乳房疾病大多爲激素依賴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應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產生不良後果。

5、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導致月經不調的病症加重。

6、年齡在45歲以上者

45歲以上的女性的激素水平波動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7、年齡在35歲以上吸菸的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緊急避孕藥,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因此,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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