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牀上股骨頭缺血壞死的治療方法的確定,主要依據骨壞死的程度(壞死分期和範圍)確定,骨壞死分期不同,選擇治療方法也不同。一般來講,骨壞死早期可以通過保頭手術治療,使很多骨壞死病人達到治癒的效果;骨壞死晚期,可以通過人工關節置換手術使病人獲得很好的臨牀療效,使幾乎所有骨壞死晚期病人解除病痛,迴歸正常工作和生活。具體分期與治療方法關係如下:
分期治療方法
Ⅰ期 (無症狀) 非手術方法
Ⅰ期(有症狀) 鑽孔減壓、骨移植、截骨術
Ⅱa、Ⅱb期(小或中病變) 鑽孔減壓、骨移植、截骨術
Ⅱc期(大病變) 骨移植
Ⅲa、Ⅲb期 骨移植
Ⅲc期 全髖關節置換術
Ⅳ期 全髖關節置換術
一般來說,當股骨頭沒出現塌陷或骨壞死面積較小(30%),這時再進行保頭手術,臨牀療效將明顯降低,因此,這時最好的治療方法是:選擇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