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根據其嚴重程度分爲Ⅰ度燒傷、淺Ⅱ度燒傷、深Ⅱ度燒傷、Ⅲ度燒傷,其症狀表現和預後有所不同。
一、Ⅰ度燒傷
Ⅰ度燒傷只傷及皮膚表層,可引起皮膚髮紅、腫脹症狀,伴劇烈疼痛感,燒傷後3~5天可痊癒,不會在皮膚上留下疤痕,可能有暫時性色素沉着。
二、淺Ⅱ度燒傷
燒傷可傷及表皮及真皮乳頭層,表現爲皮膚紅腫、滲液,出現水皰。若未發生感染,可在兩週內痊癒,可出現暫時性色素沉着,不會留下疤痕。
三、深Ⅱ度燒傷
深Ⅱ度燒傷較嚴重,可傷及真皮網狀層,表現爲皮膚腫脹,皮膚呈白色,出現較小水皰,疼痛較輕,皮膚溫度較低,癒合後留下疤痕,但不影響皮膚功能。
四、Ⅲ度燒傷
燒傷可累及皮膚全層甚至脂肪、肌肉、內臟器官。皮膚呈蒼白色,可引起感覺消失,痊癒後可留下疤痕,喪失皮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