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應從發現懷孕開始,到醫院進行檢查,同時建立孕婦保健手冊,定期進行孕期檢查。一般第一次孕期檢查應在懷孕12周前進行。之後每週檢查一次,懷孕28周後每兩週檢查一次,懷孕36周後每週檢查一次。如果孕婦有高風險,應適當增加檢查次數。一般在懷孕12周第一次正式進行生育檢查,收到孕婦的健康手冊,進行孕期的基本檢查。
懷孕初期幾周進行檢查
1、懷孕初期檢查一般停止40天左右進行第一次檢查。醫生詢問病史,進行婦科檢查,確定懷孕。進行B超檢測,如果在B超下能看到妊娠囊就說明懷孕了。
2、一般來說,月經晚一週左右可以去醫院進行早產檢查。也就是說,懷孕5周後,必須知道胚胎的發育狀況,檢查生殖器官的異常和婦科疾病等。
懷孕第一次檢查項目
1、身體各部位的檢查,包括體重、血壓,主要對懷孕母親的甲狀腺、乳房、骨盆進行具體的檢查。
2、抽血,主要是驗血型、血紅蛋白、肝功、腎功及梅毒、乙肝、艾滋病等。
3、檢查子宮,妊娠母親從妊娠第6周開始,子宮逐漸增大,第12周,子宮底部在恥骨聯合上,妊娠期第20周,從骨盆到肚臍。
4、體重問診,通常醫生詢問懷孕母親懷孕前的體重數,作爲懷孕期間體重增加的參考依據。孕期,孕婦最理想的體重增加值爲10-12.5公斤。
5、聽心跳,觀察嬰兒是否健康。
6、尿檢尿液,檢查孕婦糖尿和蛋白尿的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