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青島落户的條件有兩種:
一種是,購買一手房,一百平以上,無貸款,一次性付清。
另一種就是,人才引進。大專學歷,有三年及以上合同(所謂合同其實就是看勞動保險),注意,這裏的三年,必須是在同一單位,不間斷。 如果是多個單位不間斷也是不行的。
申請程序:
1、具有幹部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報。
2、在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單位,需向所委託檔案管理的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報。
3、實行人事代理的用人單位,應提供人事代理協議和代理手冊原件及複印件。
4、單位人事專員申辦人才引進業務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並出具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業務聯繫函(可下載)。
關於收費:
辦理人才引進,不收取任何費用。
辦公地址及電話:
同安路189號,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企業人才引進處 (海爾路人才市場東側,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園1樓)
諮詢電話:66711721
青島積分入户投靠落户投靠落户就是夫妻一方具有青島户口均可辦理落户政策。具體如下:
1、夫妻投靠,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辦理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父親滿60週歲,母親滿55週歲,身邊無子女,才可辦理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辦理落户,但不包括結婚後離婚和喪偶的子女.
4、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親屬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邊遠省區從事地質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無法隨身撫養,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辦理落户。
5、符合收養法規定,已辦理收養登記的,可辦理落户。
6、經批准回市區定居的華僑和**同胞,可進市區落户。
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學人員、境外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青島積分入户購房落户凡具有穩定收入的外來人員,在七區購買單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產權證》,並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遷入購房所在地落户。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購買的房產必須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一手房,而且要提交購房合同、並取得《房地產權證》,9月1日開始就可以辦理落户手續。
青島積分入户投資創業落户1、當年實際納税10萬元、連續3個納税年度累計實際納税20萬元或連續5個納税年度累計實際納税30萬元以上。
2、招用城鎮失業人員30人,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為職工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
外地來青註冊的各類企業,在市內四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允許本企業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簽訂5年勞動合同、在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的業務骨幹辦理落户。三區城區落户條件同比減半。
1、當年實際納税200萬元、連續3個納税年度累計實際納税300萬元或連續5個納税年度累計實際納税500萬元,可遷入5人户口。
2、招用城鎮失業人員100人,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為職工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遷入5人户口。
3、留學回國人員創辦企業當年實際納税5萬元,可遷入2人户口。
在五市的投資創業人員落户,按照國家小城鎮户籍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