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的發作類型可分為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失神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及單純部分性發作,不同的發作形式有不同的表現。
1.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
發作前有頭暈、胃部不適的先兆症狀;發作時表現為突發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口吐白沫、尿失禁、舌咬傷,持續數十秒後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意識清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暈、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
2.失神發作(小發作)
表現為突然的意識障礙,正在進行的自主性活動及語言停止,雙眼茫然凝視,表情呆滯,一般不跌倒;發作持續數秒至數十秒後突然恢復,繼續發作期正在進行的活動;發作後無意識障礙;可連續發作。
3. 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
出現意識障礙,持續時間在1分鐘以上;記憶障礙,對本來熟悉的環境和人感到陌生,而對原來陌生的環境及人覺得熟悉;出現發作性的情感異常,如突然感到憂傷、憤怒及恐懼;出現自動症,如吞嚥動作、吮吸動作等精神症狀表現。
4.單純部分性發作
表現為某一局部或某一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