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有關垃圾分類的草案和條例,那麼蘇州垃圾分類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的小編就來説説:2019蘇州生活垃圾分類指南。
蘇州垃圾分類標準分為四種:
有害垃圾:含有害物質,需要特殊安全處理的垃圾,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温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可回收物: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廚餘垃圾:居民家庭中產生的剩菜剩飯、食物殘餘、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
其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中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廚餘垃圾之外的其他垃圾,如使用過的各類衞生紙和餐巾紙、帶有塑料或蠟質襯裏的紙張、紙盒和一次性用具等。
2018年,蘇州全市生活垃圾累計處置量達到550.24萬噸(日均1.51萬噸),市區(包括吳江區)2018年全年累計處理生活垃圾量304.88萬噸(8352.8噸/日),同比增長6.7%。截止今年5月底,蘇州市區生活垃圾日產量已達8500噸,並且正以年均7%的速度遞增。
雖然,在近幾年隨着七子山靜脈產業園環境提升工程的推進,終端處理困境將有一定程度的緩解,但由於蘇州市區生活垃圾量基數龐大,蘇州生活垃圾處理終端仍將面臨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
(一)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類別
將蘇州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
(二)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相關職責
市容和環境衞生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工作。
(三)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
(四)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費用保障
財政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提供資金保障,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源頭減量
《條例》草案中規定,住宿、旅遊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實行綠色辦公,使用可循環辦公用品,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用品。
(六)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拒收制度
“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
(七)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垃圾分類管理年度績效考核。
(八)明確相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對未按照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