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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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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的新聞上了熱搜,法官的判決是孩子的撫養權給了女子,同時撫養費也是女子一人的事情。那麼如何看待這起事件?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

近日,海南萬寧女子彭某與男子傅某同居生下兒子傅某某,但雙方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感情破裂後,彭某狀告傅某,要求其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1元,至兒子傅某某年滿18週歲止。

法院認爲,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本案中,傅某某才2歲多,跟隨原告生活,已建立濃厚的依賴之情。現孩子尚小,經常改變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不利。

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第2張

故綜合考慮孩子身心健康,公平原則,原、被告撫養能力及各自是否有其他子女等因素,法院確認孩子由原告撫養爲宜。原告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被告的收入情況,其要求被告每月支付男孩傅某某生活費1元,具有象徵性的收取意義。

根據目前萬寧市的生活水平及被告的經濟收入狀況,法院酌情確定原告自行負擔孩子撫養費。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非婚生男孩傅某某由原告彭某撫養,由原告彭某自行負擔非婚生男孩傅某某撫養費。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這個案子,法官也明白,女方打官司寫一元一月撫養費,其實就是個噱頭,她已經不指望男方出撫養費,但是這個孩子,雖然是未婚生育,但是女方官司的目的:

第一,我孩子是有爹有媽的,只是沒結婚;

第二,我需要一個名正言順的撫養權,如果沒有這場官司,萬一男方來要孩子,起衝突怎麼辦,所以女方就是要明確撫養權才發起這個訴訟,法官又不傻;

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撫養費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 第3張

第三,不是說不提供男方收入,法官就沒辦法判決撫養費,畢竟有行業標準,就算不按行業標準,有居住地平均收入水平,這個案子是媽媽不想要撫養費,所以纔沒判決,那想要撫養費又拿不出男方收入證明的,難不成就不判決?法官不過是明白當事人心意,而不橫加干涉罷了。

第四,至於廣大網友預測的,以後孩子不用給她生父贍養費,這也是一種樸素的信念,以後真是這爹來找孩子,該給還得給的,只是多少問題,或者其他特殊情況。

就像這個媽媽,日後要是做了難,向男方主張撫養費,男方還是要根據收入水平支付的。

不管怎麼樣,這個官司還是很完美的,媽媽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得到了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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