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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性紅斑狼瘡對胎兒的影響 妊娠期系統性紅斑狼瘡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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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性紅斑狼瘡可發生於任何年齡段,當發生於育齡女性身上時,需考慮其妊娠的問題。藥物治療在臨牀中經常用到,對於妊娠期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治療,應掌握以下的用藥原則。

系統性紅斑狼瘡對胎兒的影響 妊娠期系統性紅斑狼瘡用藥原則

1、含雌激素避孕藥可使疾病復發,患者不宜使用,可採取其他有效避孕措施。

2、病情穩定而且心腎功能正常患者可允許懷孕,但應在妊娠前3個月停用除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劑,在妊娠過程中需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和實驗室指標。

3、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一直都有較高的流產、早產、死亡率,病情的惡化都發生在妊娠期特別是在產後,應加強此時期的監測。

4、妊娠期用藥以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對胎兒最安全,故宜停用其他藥物,按病情需要給予腎上腺糖皮質激素,並於圍生期增加其劑量。

5、母親的IgG型自身抗體可進入胎兒循環,可出現新生兒狼瘡,表現爲皮疹、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以及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治療時應給予有效預防措施。

6、哺乳期勿用大量激素,弱酸性非甾體抗炎藥在乳汁中濃度很低,可以用半衰期短,在體內不能轉化爲葡萄糖苷酸者如布洛芬、雙氯芬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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